2003.11.2

最近天气预报每天都在提醒全国人民:冷空气来了,把能穿的厚衣服都穿上吧。

但今天风不大,也没有想象中寒冷。家里昨天就来暖气了,尤其要数我的小屋最温暖。其实我希望厕所的暖气更热些,这样一来,洗澡的时候就不用那么痛苦了。

我很喜欢自己现在的生活状态。起码最近这几个月心理还没有疲倦,虽然身体很累,但精神十分享受。

每天早晨要在闹钟和大脑里似有若无的理智强迫下醒来,爸妈还没有起,我是个必须用闹钟的人,即使第二天可以全天睡觉,我也要在早晨6点左右设定一个时间,强迫自己睁眼,再把闹铃设在半小时后响起,然后继续睡去,闹钟再响,再设,再睡,如此反复,直到彻底醒来。孤单的人会有很多闹钟,因为身边没有那个可以轻轻叫醒他们的人,所以只能依靠忠实的闹钟,一旦连闹钟都失去,那么第二天清晨一定会在惶恐中醒来。从小学到现在,已经成了习惯,没有闹钟,就不能睡觉。我甚至同时用两三个,一想到第二天早晨可以有那么多闹钟叫我,才可以安心睡去。这个响过那个响,让我很有安全感。万一哪天没有闹钟,一整夜都会睡不好。有点强迫症的感觉。缺乏安全感的人一天内会数百次反复打开冰箱门,即使早就知道里面只有半打啤酒和一个西瓜。

我所有的闹钟因为反复定时反复关掉,寿命都不长。伴我时间最长的一个,是西铁城的超薄折叠小闹钟,我用三角板仔细量过,厚度只有5毫米,是爸爸参加某摄影器材活动的赠品,还是小学和初中的时候,一共用了它4年,直到上高中,坏得连修都修不好了,才扔掉。

我从来不去买闹钟,直到今年春天非点时,家里最后一个闹钟坏掉,就一直没有闹钟用,只好用手机代替,如果第二天有重要的事情要早起,还会把爸、妈的和我的三个手机同时定时放在床上。今年9月开学不久,我终于下狠心买了一个白色的小闹钟,这也是唯一一个我自己掏钱买的闹钟,在宜家,花十块钱,塑料壳,最简单的款式,但有闹铃功能,把它放在了学校宿舍的桌子上——但因为每天都回家住,所以我还是没有闹钟。

最近很累,我的手机终于只能叫醒手指头,这是个不好的兆头,因为我找不到新鲜的闹钟铃声来叫醒我麻木的大脑,赶班车迟到意味着整个上午的毁灭。对闹钟,我从不挑剔,管他大闹钟、小闹钟,只要能叫醒我,就好.

早晨在寒冷黑暗的屋子里,我用最快速度穿衣、洗漱、找吃的。冲出家门,跑进深秋蒙蒙的晨雾。姑姑曾经说,她最喜欢看我早晨起床后急急忙忙赶着上学的样子。黑漆漆的早晨在每个屋子间穿梭。我最可爱的姑姑喜欢我每个忙碌的早晨,而我又何尝不是呢?

虽然早晨时间极度紧张,我仍然要在打开窗帘的时候、热牛奶的时候、吃面包的时候、穿大衣的时候、等电梯的时候,站在朝西的窗子前,仔细寻找喜鹊的影子。如果看到了喜鹊,我会很高兴,他们预示我这一天会平平安安度过,这就是好运气。如果看到很多喜鹊,成群成群地飞过,或者成群落在电线上,我会更高兴,大概一天都能有好心情。

喜欢喜鹊是从高三开始。

原来的家后面有很多很高很壮的杨树,我经常伸出手臂去摸窗外的杨树叶子。春天的杨树新叶油亮油亮,挺扩而厚实,颜色绿得那么沉稳。不像盛夏时被太阳灼伤反射出灰蒙蒙的白光,而且夏天时大多数叶子已经被小虫咬得千疮百孔、面目全非,没精打采地和树枝保持着些微联系。春天,漂亮强壮的大树和仍然富有激情的树叶吸引了好多的长尾巴喜鹊,每天早晨我都会被他们喳喳的叫声吵醒,这是件幸福的事,所以我从来没有因为他们肆无忌惮不合时宜的吵闹而生气,反而很享受这种被叫醒的方式。我上高中要经过农展馆使馆区,那边有超多喜鹊,一路上丰满妖娆的柳树摆动他们柔软的触角,坚毅的银杏直耸在土地上。喜鹊就喜欢穿梭在柳树和银杏之间,低低掠过我头顶和我一起去上学。

喜鹊离我那么近,希望幸福离我也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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