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6日 星期日 多云 1度

开始上课了,天气又冷下来。一会儿说升温,一会儿说降温,刚暖和几天又吵吵着想下雪,也不知道他到底要干嘛。

我爸买了个新手机,moto的,就是周迅百遍造型做广告的那款。本来我对moto手机很看不上眼,因为感觉moto手机的特点是样子不好而且掉价太快,所以一直没怎么注意。上学期在单位看到新来的罗老师用这个手机,后来又看到连环也在用,她告诉我说,是因为有一次开全校大会,无聊中,罗老师坐在她和杨老师之间掏出玩这款标榜娱乐的手机,结果会议结束后,连环和杨老师也一人买了一个。这学期开学,听说我们系又有一个老师也买了这款手机。为虾米传销能火呢,几百万上千万的广告费都敌不过周围人亲身示范那几下,尤其是耳根子软的偶们。

于是在我的鼓动下我爸也买了他(方便他发短信)。

我爸让我先用一阵,玩熟了再教他。原来我还想如果用着好我也买个能手写的,但鼓捣一天下来,就彻底打消了此念头。

手写的手机都有只小笔,用完需要插进那个装笔的槽,可是对于向来爱走神的我,这个至关重要的后续动作成了负担。平时丢三落四惯了,从上幼儿园开始,我的手绢、勺、笔、簪子、卡子、皮筋、唇膏这种小东西历来是越用越少。所以长大后购物,我就习惯于同样的小东西买一大堆,然后分别放在房间的各个角落里、衣服兜里、书包里,用的时候随手一抓就能抓到。如果四下翻一遍哪里都抓不到,就是该去商店补货的时候了。

我经常在开例会的时候看到领导或办公室老师手里握着我心爱的笔笔写字,可以断定绝对是因为我把笔乱扔在不知哪里的桌上,而不是他们见笔眼开。所以,我同时使用6个唇膏,4的簪子(用簪子的好处是可以省略皮筋和卡子),N包纸巾,N只笔,2个记事本。

像手机笔这种细小且昂贵的配件,落在我手里,弄丢是肯定的,只不过早晚问题。仅我试用的这一天,好几次发完短信都忘记把笔塞回去,猛然发现时,手机和笔都已经散落在桌上,两者之间的距离起码10cm。虽然真丢了可以用牙签、圆珠笔或其他细小物体代替,但在我心里肯定会觉得这个手机机已经不完美乐。

看来,我还是老老实实买个传统手机好了。

 

 

 

 

 

 

 

 

...miumiu...